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山東設立6000億基金
2018-01-12 來源: 評論:0摘要:為保障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深入實施,山東成立6000億元規模的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和引導作用,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領域投入,壯大培育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支持山東創新發展、持續發展、領先發展
1月3日,國務院批復山東省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則同意《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這是黨的十九大后獲批的首個區域性國家發展戰略,也是我國第一個以新舊動能轉換為主題的區域發展戰略,標志著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正式成為國家戰略,山東將在全國新舊動能轉換中先行先試、提供示范。
為保障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深入實施,山東成立6000億元規模的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和引導作用,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領域投入,壯大培育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支持山東創新發展、持續發展、領先發展。1月12日上午,山東省召開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推介會暨簽約儀式。

“設立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是山東省委、省政府貫徹十九大精神、實現走在前列的重要戰略決策,是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有力保障和重要抓手。”山東省財政廳廳長劉興云表示。
基金采取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級架構,由省、市兩級共同出資400億元發起設立引導基金,通過引導基金注資和市場化募集,發起設立多只母基金,形成不少于2000億元規模的母基金群;母基金再通過出資發起設立或增資若干只子基金,形成不少于6000億元基金規模。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基金出資采取認繳制,根據投資進度分四年出資到位。
基金聚焦新舊動能轉換,突出支持“四新”項目,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裝備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產業、智慧海洋產業、醫養健康產業等五大新興產業,以及綠色化工產業、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產業、精品旅游產業、現代金融業等五大優勢產業項目,大力支持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和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等項目,培育壯大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
山東明確,在投資階段上,基金既可投資種子期、初創期企業,也可投資成長期、成熟期企業,實現對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基金支持。在投資方式上,引導基金和母基金既可通過參股基金進行投資,也可直接投資具體項目。為提高投資的靈活性和實效性,母基金可安排不超過50%的比例直接投資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為降低投資風險,實行分散投資,母基金對單個企業的直接投資,以及子基金對單個企業的投資,原則上不超過母、子基金總規模的20%。在投資地域上,根據資金來源不同,實行差異化地域限制政策,子基金投資于山東境內的比例,一般限定在70%;省外資金占比高的,最低可放寬到60%。在投資行業上,母基金、子基金可跨產業開展投資,比例控制在基金規模的50%以內。
引導基金主要參股設立產業類、創投類和基礎設施類三類母基金。其中,產業類、創投類母基金占母基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80%;基礎設施類母基金所占比例原則上控制在20%以內。在母基金規模上,不作強制限定,但原則上基礎設施類母基金單只基金規模不低于100億元,產業類母基金單只基金規模不低于50億元,創投類母基金單只基金規模不低于10億元。同時,為充分體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基金管理機構要認繳出資一定額度。
引導基金采取差異化出資政策。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引導基金原則上與其他出資人平行出資,也可引入結構化設計。在具體操作中,引導基金一般按20%的比例出資產業類母基金,按25%的比例出資創投類母基金,按10%的比例出資基礎設施類母基金。另外,引導基金可根據需要直接出資設立或增資參股子基金,對單只子基金出資占比不得超過子基金規模的10%。
對于收益分配,山東明確,母(子)基金各出資人應當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約定收益分配或虧損負擔方式。收益分配可按照“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則進行,也可根據基金實際情況,由引導基金和其他出資人協商確定。
為加強風險控制,要求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依法實行規范的市場化運作。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地方政府利用各類投資基金違法違規變相舉債。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應由具備資質的銀行托管。并建立績效考核制度,按照基金投資規律和市場化原則,從整體效能出發,對引導基金、母(子)基金政策目標、政策效果進行綜合績效評價。
為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設立的積極性,山東研究制定了20條激勵政策,以優惠政策換取豐富資源,以真誠合作實現共贏發展。
在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對于在山東省內新設或遷入,并納入全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管理體系的基金公司和管理團隊,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給予最大程度的稅收優惠。經我省積極溝通,國家有關部委已原則同意,落戶山東的基金企業均可享受國務院批準的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在加大引導基金讓利力度方面,根據基金類型和投資方向,采取差異化讓利政策。基金投資于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庫項目,或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創新型項目的,引導基金可讓渡全部增值收益;投資于基礎設施和成熟期產業項目的,原則上實行同股同權,經基金決策委員會批準,也可將章程(協議或合同)約定的門檻收益率以上部分,適當讓渡給其他出資人或基金管理機構。
在財政扶持政策上,明確,金融機構投資于山東境內重大戰略性項目,省財政可按銀行實際貸款利率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貼息。對基金投資的具體企業項目,在申報省級及以下各級專項資金時,同等情況下優先予以支持;申請國家專項資金支持時,同等情況下優先申報,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積極予以協助。
同時采取兩方面獎勵政策,規定,在山東新設或者遷入且承諾5年內不遷離山東的基金,可按不超過基金實繳規模的一定比例給予落戶獎勵;對體現政府經濟調控意圖準、投資運作快、投資效益好的基金管理機構和團隊,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給予獎勵。
為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山東將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努力為社會資本提供更多便利條件和優質服務。
最大程度地減少行政干預。根據引導基金參股比例,科學合理確定基金監管范圍和監管層級。對于母基金,既可采取分工合作的“雙GP”模式管理,也可采取靈活開放的“單GP”模式管理,引導基金管理公司按出資比例行使權利。對于子基金,引導基金管理公司只把握基金總體投向,不干涉基金具體管理運營和投資決策。
最大限度地釋放項目資源。優先向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推介重大項目庫項目、政府重點扶持的科技型創新型企業等優質項目資源。鼓勵實體企業參與基金出資支持“投、貸、建”聯動,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其開放項目資源。
最大力度地做好服務保障。強化主動服務、效率優先的意識,積極做好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申請設立、工商注冊、登記備案等工作,協調落實基金稅收優惠政策,配合做好項目考察、投資工作,為基金設立、投資和運作創造良好環境。
相關熱詞搜索:新舊動能 新動能

相關文章
- ·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獲國務院批復2018-01-11
- ·湖北:千億產業5年內增6個 目標到2022年GDP破5萬億2018-01-25
- ·《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規劃》2018-02-23
- ·山東省全面展開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動員大會召開2018-02-23
- ·聚焦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 2018中國制造這樣干2018-03-05
評論排行
- ·AM先進制造業·高端沙龍(4)
- ·2016(第四屆)先進制造...(0)
- ·洪杰:航空發動機面臨競...(0)
- ·2017(第五屆)先進制造業大會(0)